曾蔭權刑滿出獄不評論梁振英沒被起訴 曾蔭權:不想再掀起已放下的嬲怒和怨恨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15 09:30

最後更新: 2019/01/15 10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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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特首曾蔭權早前就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被判囚12個月,今早正式服刑完畢。(曾耀輝攝)

前特首曾蔭權(74歲)早前就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被判囚12個月,一直於赤柱監獄服刑完畢的曾蔭權,上周五於獄中報稱不適,被送往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,留院3天後,曾蔭權今早正式服刑完畢,並從瑪麗醫院「出獄」,脫離鐵窗生涯,重獲自由。

曾蔭權(左)今早精神飽滿地步出醫院,在太太曾鮑笑薇陪同下會見傳媒。(曾耀輝攝)

消瘦不少的曾蔭權今(15日)早精神飽滿地步出醫院,在太太曾鮑笑薇陪同下會見傳媒,被問及對於5月的「終極上訴」有否信心時,曾蔭權回應指說:

因為仲係法庭處理,所以唔想多講,但你都明白啦,作為香港人,喺法治環境,要尋求公義、清白,係要堅持嘅,呢個唔可以放棄。

而被問及另一前特首梁振英未有被起訴時,曾蔭權表示拒作比較。他說:

心入面有啲嬲呀、有啲怨恨嗰啲嘢,即係我已經喺好幾個月之前呢,用好大嘅努力將佢地冚唪唥掃除晒啦,靠唸經呀,靠上天保祐呀,咁所以而家呢我無諗呢啲嘢,心裡面只有一樣嘢就係感恩、感恩。

他又說,回家希望和太太傾偈,過去一段時間都是隔住玻璃與太太對話,也想回家飲一杯久遺的咖啡。

2017年2月經過首次審訊後,曾蔭權被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,判囚20個月,曾蔭權被定罪還押當晚,即於荔枝角收押所報稱感到不適,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留醫,度過還押的第一夜。曾蔭權被判刑後,由荔枝角收押所被轉送到赤柱監獄服刑,直至同年4月,曾蔭權一度報稱感不適,而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,而同月曾蔭權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,已服刑63天的曾蔭權暫重獲自由。

去年4月,上訴庭處理曾蔭權的上訴,並於同年7月駁回曾蔭權就定罪提出的上訴,但將刑期由20個月減至12個月,曾蔭權需即時返回獄中服刑,曾蔭權當時聞判後表示感到不適,法院召救護車到場將曾蔭權送院,曾蔭權於瑪麗醫院留醫約一周後,被轉送往赤柱監獄繼續服刑。直至上周五接近服刑完畢,再次報稱感到不適,因此被送往瑪麗醫院留醫至今早,從瑪麗醫院刑滿「出獄」。